Sunday, April 10, 2011

「同志」需要如何「被納入」中小學教育?

近日聽到人家提及「同志教育」一詞,不明何意,到底說的是要教育同志還是什麼?上網查了一下,似乎這詞指的是「在教育場景中納入認識同志的教材」或是「教大家認識同志」這樣的意思,出自「教育部宣布將同志議題列入100學年實施的國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性別平等教育』重大議題」的政策宣示。

接著,又看到有人發起連署反對以及支持這項政策,因為我看了半天還是不大看得懂反對與支持兩方論述中的深意,只好上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網站去啃引發兩方對峙的推薦教材。起初,我以為所謂將同志納入教育場景說的是像今年稍早英國新開展的同志文化教育項目那樣在各科門教材中納入同志作為例子,結果發現教育部性別平等政策推的好像不是這種方式,而是在個別性別議題專題中納入同志議題,或許這就是為什麼會出現所謂的「同志教育」這樣一個乍看之下涵義不明的辭彙,觸動某些人的敏感神經—教育部這是要鼓勵學生變成同志嗎?

照說,在性別議題的框架下,討論到不同性取向人群的處境應當是很自然的一個發展,再說學生當中亦包含這些人群,對之視而不見毋寧是忽略了這群學生的需求,違背了性別平等教育的理念。我想這大概就是支持上述教育部政策一方所謂
我們認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性別平等教育包含同志教育,反對同志教育,就是在反對性別平等教育。聲稱反同志教育,而不反對性別平等教育,是前後矛盾、自打嘴巴。
的意思吧。

所以,我們大概可以放心地說將同志議題納入教材是沒什麼好爭議的,但我們還是可以問「要用什麼方式將同志議題納入教材?」或是更廣泛一點思考「在國中小學階段我們要提供什麼樣的性別教育?」

我認為,性別教育是一種情感教育、是一種生命教育,在談到在國民基礎教育階段學校應該提供什麼樣的性別教育這樣的議題時,其實背後的出發點是希望教導學生如何去面對不同的情感發生與不同的生命姿態。在這樣的思路之下,我認為教師應該追求的目標是如何開放地提供學生更多的想像與可能性,而非只是增加幾種不同的標籤讓學生去選擇與思考。

在閱讀了這本國中階段《性別好好教》教師手冊之後,我發現當中〈多元情慾與性別人權〉一章的內容並不符合這樣的期待。

首先,我發現這一章的內容根本不是標題所強調的「多元」與看似中性的「性別人權」,作者以同志公民權運動為例試圖闡述所謂性別人權的重要性,「同志」一詞在中文裡頭是有歧義的(請參閱《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通常的情況都是看使用者高興,他今天若是想要講得含糊一點、廣泛一點,他就說「我的『同志』一詞指的是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酷兒」(甚至包含其他身分未決者),但事實上,在大多數的脈絡下,只要不是指明了討論的主體是其他那些性別人群,不論使用者如何宣稱,「同志」一詞經常都是狹義地指涉男、女同性戀。我認為這樣的使用方式是很有問題的,「雙性戀」或許還可以說是跟「同性戀」一樣是一個界定性取向身份的用詞,但「跨性別」與「酷兒」顯然無法同樣適用於這個範疇,我們很難以一個單一的議題或論述去涵蓋這些所有身份,很多時候我見到人們使用「同志」這個詞在表達「多元」性身份的時候,他們其實只有說到二元沒有多元。

這章〈多元情慾與性別人權〉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它的內容其實只討論到異性戀與同性戀這兩元性取向不同的人群,它的討論架構甚至不是「異性戀/非異性戀」這樣的劃分,若是後者,我們還可以有空間容納那些既非異性戀又非同性戀的人群(包括性別議題中性取向以外的議題),但一旦作者用這樣的二元框架去看情感(我認為情感與情慾是兩個不同的議題,基本上我認為國中小學階段比較重要的議題是前者而非後者)以及性別人權的時候,我們看到他談到的情感只有性取向(異性戀與同性戀),而人權部分的強調則只有同性戀的公民權,他甚至忽略了在「同志」(在這一章的脈絡下等同於「同性戀」)公民權運動史上有多少(無法以性取向界定身份的)跨性別同志、(隱身在同性戀人群中的)雙性戀同志以及(身份認同強調政治意涵勝過性取向意涵的)酷兒同志投身其中,同性婚姻更不是廣義的同志公民權運動唯一或者最主要的訴求。這一章的教材內容設計讓我感到不是很舒服,不論是從異性戀角度或是從非同性戀同志角度來看,當中的許多活動都給我一種選項不夠開放的感覺,我不確定拿著「異性戀霸權」或是「恐同」這樣的標籤去等著貼學生,是一個最好的教育手段,可能的話,是不是用其他正面的表達方式取代這些負面的(但似乎非常政治正確的)用詞來討論所謂的性別平等議題會讓我們收到更好的成效呢?

儘管我不贊同連署反對教育部這項政策的連署理由,看到這樣的一篇教案,我覺得我暫時也還沒有辦法說服自己去連署另一方的訴求,雖然我覺得後者的文章作得比前者要來得好,somehow我還是沒有辦法完全地肯定這樣的內容。

4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請問你對「將同志議題納入教材」的方式有什麼比較具體的建議嗎?

CP said...

我贊成將同志議題納入教材,但是贊成這一點並不表示用什麼方式去「教導學生認識與接納同志議題」都可以。

據說教育部各級學校校須依九年一貫新課程綱要中的性別平等議題能力指標揭示的三大區塊是情感教育、性教育和同志教育,這樣的區分讓我感到有些困惑,難道說所謂的同志教育要自外於情感教育與性教育而獨立一格嗎?還是說在其他兩個區塊裡頭忽略同志議題是被允許的?

為什麼我們不能採取像文章中提到的英國模式,真正將同志的身影融入各科教材裡呢?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方式啊。

同志教育應該被融入在情感教育以及性教育的範圍裡頭,而非以這樣的方式另外劃出一塊同志教育來要求學校與教師專對這個主題提供一定時數的課程。

在我提到的《性別好好教》這本教師手冊裡頭,有很多很不錯的教案,包括討論霸凌或是多元性別氣質等議題,之所以認為這些教案好過文章中被我點名的這篇是因為這些好的教案是以一種「開放的態度分享具體的生命經驗」這樣的方式在引導學生去思考相關的議題,教材從個案出發,不論是以文字或影像作為例子都好,它們讓學生接觸到「個人的故事」,我相信從這樣的故事出發能夠在課堂上引起更多的共鳴,只有當學生對這些議題產生共鳴的時候,他們才比較可能會認真地去思考裡頭的問題。從這樣的角度來看,我認為我文章中提到的那篇教案是一個失敗的教案,如果同志教育被另外劃分出來就是要教這樣的內容的話,我不會站在贊成的那一邊。

CP said...

立報的這篇報導寫得顯然沒有後頭那篇讀者投書來得好,恐同兩字不是不能提,可是如果只是一味打恐同,會壓縮討論空間漏失掉很多更細微的東西,對不同意見對話交流幫助有限。

値得關注的是,至今似乎尚未見到一篇正反兩方論述共陳的文章,對於這樣一個議題的討論空間究竟在那裡呢?

台灣立報史倩玲〈反同志教育連署 烏龍一場〉

NOWnews網友投稿〈中小學同志教育?還原課綱真貌!〉

CP said...

台灣立報史倩玲〈政治力入侵 同志教育遭抹黑〉 同位作者的這篇報導視角就完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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